哲学趣谈
- 发布时间:2023-07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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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者在前文曾经介绍过哲学家伽达默尔以及他的观点“能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”。本文再来介绍他的著名观点:“所有客观都是主观,所有意见都是偏见。没有更好地理解,只有不同方式的理解。”这个观点基本上是他的诠释学理论的核心。诠释学,简单来说,就是研究我们如何理解和解释世界的学问。
我们之前讨论过贝克莱的哲学观点和思想,比如:物是观念的集合;事物或存在就是被感知;知识来自于感觉经验;人们认识的一切对象,都取决于人类的感触,进而产生自身的观念。这些都表达了一种认识具有主观性的特征。
伽达默尔的主张是,我们的理解和解释都是基于我们自己的视角和背景的,也就是说,它们都是主观的。他认为,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客观,因为我们对任何事物的理解都是通过我们自己的观念和经验过滤的。这就是他说所有客观都是主观的含义。
另外,他也认为所有的意见都是偏见。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意见都是错误的或者不公正的,而是说,我们的每一个观点都是从我们自己的角度出发的,都是基于我们自己的经验和价值观的。因此,没有什么是完全中立的,没有什么是没有偏见的。
至于他说没有更好的理解,只有不同方式的理解,这是因为他认为没有一个绝对的,客观的标准可以用来判断哪种理解是更好的。每一种理解都只是从一个特定的视角出发的,都有其自身的价值和意义。
这个观点的哲学意义在于,它挑战了我们通常对知识和理解的看法。我们通常认为,知识是客观的,理解是可以通过努力和学习不断接近真理的。但是伽达默尔的观点是,知识和理解都是主观的,都是基于我们自己的视角和背景的。这就意味着,我们不能简单地说某种理解是正确的,而其他的都是错误的。相反,我们应该尊重不同的理解和观点,因为它们都有其自身的价值和意义。由于人的认知都是经验的、主观的,那么真实客观的世界真的可以够得着吗?